2017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深入发掘设计人才,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快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发展,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制订本参赛手册。

 一、大赛主题:驱动创新  服务制造

 二、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以工业设计与珠海智能制造融合为着力点,突出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制造型服务四大重点,切实提高我市工业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协同发展。

三、参赛对象、参赛要求与类别

(一)参赛对象

以企业、机构、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珠海各大中专院校、在珠海注册的相关组织机构、制造企业以及在珠海工作的工业设计师等单位或个人均可参赛。鼓励上述专业机构、院校、设计师与产品制造企业以项目的形式合作组队参赛,鼓励制造企业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合作的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和作品的要求:

    1.原创作品,无仿冒或侵害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2.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

3.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15年10月1日后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性。

(三)参赛项目和产品的类别

本届大赛将结合国际公认的分类模式和我市产业特点,设立“市长杯”大赛参赛项目类别,并在参赛手册中予以公布。参赛作品分为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三个组别进行评比。

1、产品组。面向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分为四大类别:装备制造类(生产与装备、运输与交通)、电子信息类(电脑与通讯、交互与界面、公共与办公)、家电电器类(家电与视听、照明与灯具)、综合类(家具与用品、五金与卫浴、教育与娱乐、运动与休闲、医疗与健康、服装与饰品、包装与平面)。

生产与装备:以工业设计智慧创造的各类新兴产业、能源产业、装备产业的机械设备、起重设备、机测设备、加工设备、机器人、生产工具等。

运输与交通:以新技术、新材料、节能技术应用为前提所创造的各类汽车、卡车、摩托车、自行车、船只、飞行器及相关零配件等。

电脑与通讯:能充分体现用户体验创新特点的电脑、电话、移动电话及周边设备、传真、通讯终端、个人用导航设备等。

交互与界面:以人机交互关系创新为特点的各类产品与具有突出界面设计特色的应用软件等。

公共与办公:设置于政府、教育、商业场所向公众提供信息、金融、旅行、购物、休息等服务功能并具备易操作、易识别、安全性等突出特点的各类产品与办公用设备与器具。

家电与视听:以用户为中心创新实用价值的冰箱、洗衣机、空调及各类小型家用电器与电视、音响、家庭视听系统,照相机、摄影机、音乐播放器等。

家具与用品:以易用、好用为理念创造的、具有生活风格特色的家具、文具、杂货等家具家居用品、园艺用品等。

五金与卫浴:创新程度强、使用体验好、品味价值高的各类家用、餐饮行业用煮食器具、餐具、茶具、咖啡具与浴室用便器、浴缸、面盆、淋浴产品与配件等。

照明与灯具:以LED但不限于LED新技术为基础所创新的照明系统产品、家用系统灯具等。

教育与娱乐:完美融合可用性、易用性、趣味性与安全性于一体的儿童玩具与幼教用品、学习工具、教育设备、游乐场所设备、娱乐设备等。

运动与休闲:运动用品、户外用品、训练装备、玩具、乐器、喜好等休闲用品、宠物用品等。

医疗与健康:个人与医疗机构用医疗诊病、检测护理、健身保养用户品、器具、设备与系统等。

服装与饰品:创意出色、个性鲜明的各类服装、眼镜、鞋帽、箱包、手表、首饰、美容、保洁等产品与配件。

包装与平面:以市场营销为目的并在低碳、绿色、环保理念上具有特色的各类商品包装物、包装材料创新设计与平面促销材料设计。

在上述参赛范围内,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份以后量产或上市销售的产品。

(二)概念组

面向未量产和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分为9个类别:工作、生活、学习、沟通、出行、健康、娱乐、交互、服务。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联合组队,以实际开发项目参赛。在上述参赛范围内。

(三)产业组

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 鼓励、表彰设计与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研究与新实践, 发挥设计在产业整合、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应用、新领域拓展、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引领和协同整合作用,引导培育“设计前置、技术协同、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产业创新模式。本届大赛重点征集以设计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服务业功能区、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

设计产业规划:主要面向区域和产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设计为核心的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型产业功能区,以设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链整合,区域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设计战略规划等;

商业模式创新:主要面向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涵盖产品、服务和信息的完整系统,如服务设计、新型电子商务模式、服务型制造等;

设计平台创新:主要面向区域和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企业、组织、产业或地区建立通用性的、跨学科的协同设计平台,如为企业各产品部门建立的通用设计平台、新材料中心、3D打印平台等;

设计标准制定:主要面向区域、产业、组织或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设计标准、设计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如产品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用户体验评价指标体系、产品识别设计规范等;

设计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区域、产业、组织或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通用性研究,如设计趋势、CMF研究、用户研究、生活型态等。

在上述评选范围内,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份以来所启动或完成的全新项目。

四、赛事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方案发布及参赛发动(6月8月)

    2017年6月底之前,明确活动组织机构、专业评审委员会。印发大赛活动方案,编制参赛手册,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和赛前辅导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7月至8月底期间,有针对性开展大赛进各经济功能区、高等院校等系列活动。   

    第二阶段  参赛项目和作品的初评(9月)

    2017年9月10日为报名截止时间,9月中旬,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报名项目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料核查和追补,以确定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完成参赛项目和作品报名及资料提交工作。9月底对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的参赛项目和作品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概念组作品完成深化设计,提交概念模型和相关资料;产品组作品提交产品实物和相关资料;产业组作品提交项目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  入围的项目和作品终评、答辩、公示(10月)

    2017年10月底之前,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总评评审和答辩,确定获奖的参赛项目和作品,10月底完成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  展览与颁奖(11-12月)

   2017年12月前,举办获奖优秀工业设计作品成果展、颁奖典礼、工业设计师交流会、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对接会等系列活动。印制大赛优秀作品宣传册。

    五、参赛项目申报及成果提交要求

   (一)概念组参赛申报及作品评审须提交

A完整填写《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B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的,还应同时完整填写《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项目合作情况表》(及联合参赛协议);

C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D项目研究报告应包含定位研究、整合技术研究、使用分析与实验、材料与工艺运用、生产加工分析、成本、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预估内容(A4幅面报告书形式);

E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定义、整体效果图、简要设计说明以及关键结构或关键细节说明等内容(A2幅面、精度150DPI展板形式的电子文件,限3幅以内);

F设计模型或功能样机:1:1实物模型或样机;如实物模型体积过大,可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

G设计项目进入终评,还需补充提供能详细展示产品设计细节及使用方式的视频(AVI格式,720P)或PPT (其他如KEYNOTE等可转换为PPT格式);

H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材料(如有)。

  (二)产品组参赛申报及作品评审须提交

A完整填写《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B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的,还应同时完整填写《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项目合作情况表》;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复印件);

D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定义、整体产品实物照片、简要设计说明以及关键结构或关键细节说明、产品量产或销售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以A2幅面、精度150DPI展板形式的电子文件,限3幅以内);

E产品实物:已量产的产品实物;如产品实物体积过大,可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

F设计项目进入终评,还需补充提供能详细展示产品设计细节及使用方式的视频(AVI格式,720P)或PPT(其他如KEYNOTE等可转换为PPT格式);

G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材料。

(三)产业组参赛申报及作品评审须提交

A完整填写《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业组参赛报名表》;

B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的,还应同时完整填写《珠海市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业组项目合作情况表》;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复印件);

D项目研究报告:应包含项目目标、研究方法、研究资源的整合与团队构建、如何运用设计整合产业、如何以设计引领技术开发和商业模式创新、如何推动企业、产业或区域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应用于实践并获得具体效益、各方面评价与表彰等内容。(A4幅面、图文结合的报告书形式);

E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材料。

    六、项目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由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按作品类别具体执行。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设计主题评价、设计过程评价、设计结果评价、设计价值评价。概念组侧重千设计主题和设计过程的评价,产品组侧重与设计结果和设计价值的评价,产业组主要侧重上述评价点基础上的综合效益。

 项目评审规则

    设计主题:主要衡量作品与大赛主题的契合度,突出技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并对项目计划的预期成果目标予以评价。

    设计过程:针对参赛作品的团队配置、流程设计、资源统筹的合理性,用户和市场研究分析方法、未来趋势判断、定位结果,行业新技术的运用或创新性整合,团队协同能力与效果,以及设计报告书、项目过程文件完整性进行评价。

    设计结果:针对参赛作品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美观性和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

    设计价值:从参赛作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两个方面展开评价,作品既应具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载中国文化、节约资源、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作品内涵,也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规模化效益及良好的市场前景。

七、奖项设置

    1、根据项目和产品类别分别评出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8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市长杯”奖杯和证书(获奖作品的参赛单位,团队成员单位名称、团队成员姓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并给予奖金奖励。

序号 组别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小计
1 产品组 装备制造类 1个 1个 1个 2个 5个
电子信息类 1个 1个 1个 2个 5个
家电电器类 1个 1个 1个 2个 5个
综合类 1个 1个 1个 2个 5个
2 概念组 \ 1个 1个 1个 6个 9个
3 产业组 \ 1个 1个 1个 1个 4个
合计   33

2、概念组不分类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优秀奖6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市长杯”奖杯和证书(获奖作品的参赛单位,团队成员单位名称、团队成员姓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并给予奖金奖励。

3、产业组不分类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1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市长杯”奖杯和证书(获奖作品的参赛单位,团队成员单位名称、团队成员姓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并给予奖金奖励。

    八、专业评审机构

本届大赛以“驱动创新,服务制造”为目标,以可产业化为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设立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完善大赛成果评价的机构、标准、方法、流程等评价体系,规范大赛的组织、征集、评审等环节,确保大赛公平、公开、公正地展开。

    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具体负责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项目和产品评判和打分,负责处理评审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市场、管理等相关问题,并向大赛组织机构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受聘的评审专家由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专家组成,分别来自各企业、设计机构、院校、著名设计师机构。

九、设计成果市场化

    1、通过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协助优秀设计产品推向市场扩大影响,推动概念设计成果产业化,实现设计成果的市场价值,不断巩固和提升“市长杯”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2、建设设计成果交易平台,组织开展各类设计成果推介会、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优秀设计、优秀创意走向市场。

3、开展 “市长杯” 标识的商标注册工作,鼓励获奖作品使用 “市长杯”标识。

4、市场化跟踪:做好大赛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转化的跟进、统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十、奖项管理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主办方有权收回竞赛颁发的奖励资金和表彰证书,并在网站上公布。获奖项目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正式确认获奖项目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知识产权。正式确认获奖项目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有违公平原则的行为。

    十一、申述与仲裁

    1、参赛单位有权对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等行为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团队珠设计师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时间的现象、发生的时间、设计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违规行为发生后2天之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十二、大赛相关注意事项

(一)主办方权利

1、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权利;

2、主办方有权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作品设计者给予配合;

3、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修改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4、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二)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侵权行为。

(三)主办方注重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出现泄密行为。

十三、组织实施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指导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支持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珠海市工业设计协会

(二)大赛组委会

主任:  芦晓凤副市长

副主任:贺军副秘书长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苏虎局长

秘书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张彪文副局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工作要求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大赛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各区(横琴新区、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和市工业设计协会做好工业设计大赛的实施工作,包括做好大赛及活动周的组织、发动和参与工作。市工业设计协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实施细则,编制参赛手册和优秀作品集,制定大赛的评审标准,做好评审以及成果展示工作。

    相关咨询、报名、材料提交等具体参赛事项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珠海市工业设计协会

罗燕、杨钊敏、赵箐如、廖巧

联系电话:0756-6236266、6100667、6100670

传真:0756-2512999

参赛报名邮箱:zhgysjxh@163.com

相关信息查询:

大赛官网:珠海工业设计网www.zh-id.com/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www.zhkgm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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