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五届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安排部署,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行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打造我省文化创意设计产品交流推广平台,激发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积极促进我省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旅游委、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五个大类(含7个单项奖,4个综合奖和1个特别奖)共58个奖项,具体如下:

一、创意时尚生活类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1 最佳服装设计奖 1
  最佳服装设计提名奖 4
2 最佳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奖 1
  最佳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提名奖 4
3 最佳生活辅助设计奖 1
  最佳生活辅助设计提名奖 4
二、动漫及微电影类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1 最佳动画创作奖 1
  最佳动画创作提名奖 4
2 最佳漫画创作奖 1
  最佳漫画创作提名奖 4
3 最佳微电影创作奖 1
  最佳微电影创作提名奖 4
三、互联网服务类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1 最佳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奖 1
  最佳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提名奖 4
四、综合类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1 最具市场潜力奖 1
2 最佳创意设计奖 1
3 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优秀指导老师奖 8
4 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织奖 10
五、特别奖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1 长江学子创意奖 1
  长江学子创意提名奖 2

各奖项最终设置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告为准。

三、参赛作品说明

(一)创意时尚生活类

1、服装设计:包括服装和服饰设计,要求设计作品美观大方,各种文化元素与最新的时尚理念相结合,具有市场开发前景;

2、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以湖北文化旅游资源为主要素材,体现湖北特色文化,宣传湖北旅游,并具备一定市场开发潜力的文创纪念品或广告创意作品(虚拟展示、视频、海报、招贴画、宣传册等);

3、生活辅助设计:以提高目标人群的生活品质或特定场景下的生活便利性为目的的产品设计,作品需具有文化内涵或在设计中引入文化元素。鼓励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可穿戴设备、游戏娱乐等智能硬件设计作品参赛。

(二)动漫及微电影类

  1. 动漫创作:以视频动画为主要表现形式,制作的短篇或者长篇作品。动画时长短片不少于3分钟,长片每集不少于9分钟;
  2. 漫画创作:以黑白或彩色漫画为主要表现形式,设计绘制的四格、短篇或者长篇作品;

3、微电影创作:具有完备策划和系统制作体系,以及完整故事情节的微电影作品,拍摄器材不限。

(三)互联网服务类

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以文化内容为支撑,具备较强用户体验的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应用设计;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相结合的文化消费模式创新;文化传播与交流、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开发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领域“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创新设计。

(四)综合类

最具市场潜力奖和最佳创意设计奖由大赛组委会从各单项最佳奖和提名奖中择优评出。

(五)特别奖

长江学子创意奖由大赛组委会从外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参赛作品中择优评出。

四、参评条件

(一)参赛作品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积极的人生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传播正能量,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2、突出原创。参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作品,参赛作者(或团队)应为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人,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具备一定的文化内涵或文化元素,与生产和生活紧密贴合,凸显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创新。

4、网上报名阶段,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提供内含作品图片或视频的电子解说文稿(PPT),对设计(开发)思路、文化内涵、技术标准、规格、工艺、材料和市场前景(或社会效益)等进行说明。相关电子文档上传至大赛组委会指定报名系统或者发送到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PPT和样品中不得出现作者、指导老师姓名或两者所在单位名称以及其它能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各单项参评材料其它要求如下:

①时装设计、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和生活辅助设计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设计图稿或作品图片(不少于3张)。旅游平面广告作品中的海报、招贴画作品均须装框或装裱(装框禁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盖作品表面),装框或装裱后的作品长宽度不超过160cm×100cm,宣传册设计作品须提供印刷小样或完整的设计图稿。旅游视频广告一律为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 、MPG、 WMV等),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生活辅助设计作品如未完成实物制作,需提供技术可行性分析。

②漫画作品需提供不少于5个版面的黑白或彩色画稿,以及不少于200字的故事内容梗概。

③动画片短篇作品时长不少于3分钟,长篇作品需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片花以及不少于300字的故事内容梗概,视频规格一律为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 、MPG、 WMV等)。

④微电影作品,必须提供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 、MPG、 WMV等),时间长度不少于5分钟。

⑤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中的应用程序类作品需提供完整的程序、程序使用说明和不少于3分钟的程序运行视频录像(720p以上的AVI 、MPG、 WMV等标准格式文件);模式创新类作品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运营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或者其它相关设计文件。

⑥上述要件中,参赛者如出于知识产权保护目的有特殊需求的可与组委会单独联系确认。参赛者与大赛组委会间的相关知识产权协议参见《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管理办法》(鄂文化文〔2017〕116号)。

5、参赛作品的署名作者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的以排名前3位记录。每个参赛作品的署名指导老师不得超过1人,超过1人的以排名第一记录。

6、时装设计、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等参赛作品入围复赛后,须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作品设计实物,否则将视为自动退出比赛。如确实涉及成本或技术原因制作实物困难的,由参赛作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继续参赛。

(二)参赛个人、团体和单位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湖北省内各大专院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所提交的参赛作品按类别分别参与“创意时尚生活”、“动漫与微电影”、“互联网服务”三个竞赛单元和 “最具市场潜力奖”、“最佳创意设计奖”的评比。本届大赛也欢迎外省高校学子参赛,其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参加“长江学子创意奖”的评比。

3、参赛团体和机构必须有在校大学生参与,其他主要成员为毕业不满5年的大学生。

4、由上述第二项表述的人群成立的经营性单位或公司企业。

五、大赛程序

(一)参赛个人、团体和单位应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大赛官方网站(www.ccdcc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报名所需其它文档和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www.ccdccs.com)报名平台。

参赛实物作品送交(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湖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431室或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作品征集地址(具体地址由大赛组委会通过大赛官网公布)。

(二)9月份,完成大赛初评,公布入围复赛名单。

(三)10月份,完成复赛阶段的各专场比赛。

(四)11月份,完成决赛评审并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审方式

大赛初评和决赛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开展,由组委会从大创赛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复赛阶段专场赛采用“3+3”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3分钟(微电影、动漫和广告等视频类作品按实际制作时间计算)、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创意项目的文化内涵、创意设计、科技含量、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大赛组委会根据分数按每个分类设立的奖项数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

七、监督

(一)在作品公示期间,如发现参赛入围、获奖作品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的,可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举证、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7-68892336  邮箱757477669@qq.com)

(二)被投诉或举报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审议。如确认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同时将该参赛选手资料记录在案,三年内禁止参加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八、奖励

(一)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获奖作品将获得大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

(二)大赛组委会将为比赛的优秀作品提供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导,优质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平台免费入驻、创业辅导培训和产权交易、优先推荐签约等服务,为优秀作品提供风险投融资渠道。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湖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432室

联系人:廖安安 电话:027-68892336 手机:18971623536

大赛参赛作品投送地址: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作品征集地址

邮箱:ccdccs_bm@163.com

 

 

2018第五届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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