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标识系统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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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影响力,增强公众辨识度,彰显红色文化特色,树立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标识系统设计大赛。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单位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0日。

四、设计要求

1.标识形式为平面设计,生动传神,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寓意深刻,具有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和直观的整体美感,醒目易记,便于识别,并易于宣传推广。

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符合道德价值取向,体现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展现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内涵,体现融合发展理念,具备唯一性、创造性、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识别、易制作,且区别于其他活动标识。

3.标识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用于平面媒体、移动端宣传,能广泛应用于环境布置、广告印刷等。

五、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需为原创,此前未经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或手绘版。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场景应用图;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应征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效果图与方案图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格式,最多可上传6张,每张大小不超过2M。同时可上传时长3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对参赛作品的创作理念进行展示和讲解,上传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4.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形式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作品雷同者,以投稿时间先后为准。

5.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并有对其设计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等。

6.获奖作品版权归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使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应征作品如被选中,投稿者必须提供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完善和印刷。

六、评审办法

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并在“红色文化主题月”小程序大赛投票页面集中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8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参考各作品得票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大赛评选结果将于2023年6月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

八、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将在“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官方小程序开设专门报名渠道,请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或在微信内搜索“红色文化主题月”名称进入小程序,在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标识设计大赛专题页面内完成报名。

 

联系人:邢睿坤  盆鑫雨

联系电话:0531-85196044

15686248295,15610109276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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