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

竞赛主题与流程

活动目的:
鼓励国际学生创意设计交流,发掘新生代创意设计人才。
竞赛主题:

Opportunity

Global Challenge

Design Opportunity

面对挑战选择机会
整合资源创造价值
参赛资格:

限定国内外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校学生(以网路截止报名时间为准,须为西元1987年5月29日之后出生,年龄30岁以内。女性申请人于申请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实者,每胎得延长年限两年)

※ 应届毕业生(2017年6月毕业)及新生(2017年9月入学)皆可报名参加。

征件需求:

能表达竞赛主题「Opportunity 」之创意设计。

参赛类别:

产品设计、视觉设计、数位动画、厂商指定,共四类

报名费用:

免缴报名费

参赛时间表:
线上报名及参赛作品送件截止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7月25日,台北时间24:00(GMT+08:00)
初选 2017年9月中旬
入围名单公告并通知第二阶段交件 2017年9月中旬
入围者第二阶段缴件截止日 相关讯息将与入围名单一并公告
决选 2017年10月中旬
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览 2017年11月下旬

报名及初选送件

报名流程:
A.请至官方网站  www.tisdc.org  线上注册
B. 以个人帐号登入,逐一登录您的作品,并取得每一件作品之作品序号

C.上传作品

产品设计类 请依规定制作作品说明海报电子档并依序号上传(每件作品最多上传3张说明海报,每个档案1MB以内,档案格式:A3、300dpi、JPG档)
视觉设计类 请依规定制作作品海报电子档并依序号上传(作品可单一或系列稿呈现,系列作品最多3张,每个档案1MB以内,档案格式:A3、300dpi、JPG档)
数位动画类 请依规定上传30-60秒作品精华片段及10分钟正片(精华片段:100MB以内,MOV / MP4档;10分钟内正片:800MB以内,MOV / MP4档;以及作品宣传海报一张:A3、300dpi 、1MB以内,JPG档)
厂商指定类 请至官网详阅厂商:「看见台湾基金会」设计需求,制作作品说明海报电子档并依序号上传(每件作品最多上传4张说明海报,每个档案1MB以内,档案格式:A3、300dpi、 JPG档)

F.报名完成
报名截止日前,参赛者可利用个人帐号密码登入,进行新增作品上传、修改作品资料、修改个人资料等动作。

※请注意:

  1. 为保障参赛者权益,报名时请填入经常使用的E-mail信箱,执行单位将会以​​此信箱传送比赛重要讯息,包含入围与得奖通知。
  2. 主办单位将寄发年度专刊与证书给所有得奖及入围者,请务必于报名时填写正确之收件地址。
  3. 报名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作品名称及参赛者姓名,请妥为填写。

厂商指定奖「新食器时代-台湾茶具设计」

看见台湾基金会创新设计奖设计需求:

关于征件

设计项目 看见台湾基金会「新食器时代-台湾茶具设计」
诉求对象
1.看见台湾基金会国内外贵宾
主要目标
1.能运用在招待贵宾的宴席上的餐具
2.能展现台湾特色
设计规范与注意事项
1.以看见台湾基金会之愿景、主轴为出发点,进行创意发想
2.设计必须能与台湾、看见台湾基金会印象有直接连结
3.所有设计项目皆需放上看见台湾基金会lo go
4.建议设计调性:创新且具艺术与时尚感
5.针对台湾特定美食,强调该项餐具独特的功能性
6.设计说明海报至多4张
7.设计如使用特殊制作方式,可标注于创意说明文字中

关于厂商

单位名称
看见台湾基金会
单位介绍 「财团法人看见台湾基金会」于2003年由温世仁先生筹备成立,2008年温泰钧先生接掌董事长后,正式确立愿景为「成为世界认识台湾的重要窗口」,以「文化」、「观光」、「创新」作为基金会三大核心主轴,也订定使命为「将台湾特色成功行销国际」、「让全球成为台湾服务市场」,挖掘、整合、包装、宣传在各个角落发光发热的在地生活文化及丰厚人情,借此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台湾,开拓台湾的服务市场。
单位使命
将台湾特色成功行销国际
让全球成为台湾服务市场
参考网址 www.iseetaiwan.org

决选送件

B. 上传决选参赛文件
  1. 「学生身分证明文件」扫描档(所有创作者皆需具备证明文件)
  2. 「出生年月日证明文件」扫描档(所有创作者皆需具备证明文件)
  3. 填妥并签名的「参赛声明同意书及著作授权同意书」扫描档(每件作品务必填写一份。若为小组报名,由一人代表填写即可。)
a. 产品设计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实体输出:请输出实体说明海报,每张A2大小(直式:长59.4×宽42cm或横式:长 42×宽59.4cm),每件作品至多3张,不需裱装于衬卡或裱板上。海报内容说明文字必须以英文为主。
  2. 作品电子档上传:包括作品说明海报与产品照数位档案(JPG档,300dpi,印刷品质,CMYK模式)、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档,300dpi)
b. 视觉设计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实体输出:A2大小( 直式:长 59.4×宽42cm或横式:长 42×宽59.4cm )。每件作品至多3张,不需裱装于衬卡或裱板上。
  2. 作品电子档上传:包含原寸作品档案(JPG档,300dpi,印刷品质,CMYK模式)、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档,300dpi)
c. 数位动画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电子档上传:包括作品正片(10分钟以内,800MB以内,MOV / MP4档)、作品宣传图5张以内(JPG档,300dpi)、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档,300dpi )
d. 厂商指定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实体输出:请输出实体说明海报,每张A2大小( 直式:长 59.4×宽42cm或横式:长 42×宽59.4cm ),每件作品至多4张,不需裱贴于衬卡或裱板上。海报内容说明文字必须以英文为主。
  2. 作品电子档上传:包括作品说明海报与产品照数位档案(JPG档,300dpi,印刷品质,CMYK模式)、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档,300dpi)
作品寄送地址
2017 ‬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
亚洲大学视觉传达设计学系‭ ‬A412‭ ‬办公室收
41345台中市雾峰区柳丰路500号
作品上传网址 www.tisdc.org

※ 请注意:作品请妥善包装后寄出,运送过程中若对作品造成损伤而影响评审观感,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评审标准与奖项

评选作业:
初选:依照参赛者所提供之作品电子档为依据,由评选委员会选出晋级决选的作品。
决选:产品设计类、视觉设计类及厂商指定类均以入围者自行输出之说明海报进行评选;数位动画类以作品数位档案进行评选。
评审标准:
以创意出发,力求突破,切合主题并能表达主题概念与美感的设计。执行单位将邀请国内外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初、决选评审团进行评选。
产品设计类:创意50%,切题性30%,图面表达20%
视觉设计类:创意50%,切题性30%,构图与美感20%
数位动画类:创意50%,美感30%,切题性20%
厂商指定类:创意50%,量产可行性50%
颁发奖项:

产品设计、视觉设计与数位动画类

年度大奖1名:奖金新台币四十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金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银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铜奖(产品、视觉、动画各3名):奖金新台币六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佳作(若干名):奖金新台币一万元,奖状一纸。

国际设计组织特别奖(16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厂商指定类:

看见台湾基金会「新食器时代-台湾茶具设计」
金奖(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银奖(2名):奖金新台币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铜奖(4名) : 奖金新台币六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佳作(若干名):奖金新台币一万元,奖状一纸

※ 以上各奖项经决选评审小组决议,得从缺或调整;同一作品于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会主办之相关竞赛或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之表列竞赛项目中获奖者,由决选评审小组择优核定奖励金额,不受前项奖金额度限制。奖杯与奖状以教育部部长名义颁发,并于今年年底举行颁奖典礼。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官方网站及国内外媒体,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注意事项

关于参赛作品:
  1.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2.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参赛件数不限。
  3.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类别重复投递。
  4. 作品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具原创性。
  5. 所有概念、文字、图案、表格、照片、影片、语音、音乐、动画等各种内容及所使用之程式无仿冒、抄袭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及著作权之情事。
关于参赛者:
  1. 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之行为,经查证属实,活动单位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对于任何破坏本活动之行为保留相关权利。
  2. 尊重本奖评审小组之决议。
  3. 报名参赛时,同一作品已发表、曾在其他比赛获奖或正在评审中,应于参赛声明同意书注明,并主动告知教育部及本赛执行单位,作为政府颁发奖金之参考依据。
  4. 不得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干扰评审委员及评审程序之情事。
  5. 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资料,作为日后公开报导与展示之用。
  6. 前三名及厂商指定类得奖者请亲至颁奖典礼受奖,需自付参加颁奖典礼之旅费及来台签证相关手续费用。
关于得奖者:
  1. 提供得奖作品之详细资料,作为公开报导及展示之用。
  2. 在公告得奖三年内,得奖者与其得奖作品应配合由教育部所举办之相关展示与宣导活动,并保留作品原始档案及资料,供教育部备查。
  3. 得奖奖金应依规定课税。
  4. 得奖作品应同意无偿、非专属性授权教育部及本赛执行单位,使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与说明文字等相关资料,制作成视听著作(影片)与数位形式档案,提供教学、研究与公共服务用途之公开上映、公开播送与网路线上阅览。若因教学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制该作品。本件授权不影响著作人对原著作之著作权及衍生著作权,并得为其他之专属授权。
  5.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行销行为,不得损害本奖之形象或精神。
  6. 厂商指定类首奖及优胜得奖作品厂商有权使用、生产、制造与出版相关事宜。
关于获奖资格取消
参赛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领之奖杯、奖状及奖金:
  1. 未符合参赛资格。
  2.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
  3.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经查证、审议,裁决应取消获奖资格者。
  4.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行销行为,有损害本奖之形象或精神者。
  5. 得奖者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干扰评审委员或评审程序,经初选评审小组审议后认情节严重者。

※ 主办单位保留活动变动之权利,本活动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规定及网站公布为准。有关争议,经活动评审小组审议后,报教育部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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