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文化旅游形象 LOGO征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宜春文化旅游品牌和形象宣传工作, 推进宜春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 LOGO” 。

一、 活动内容

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 LOGO。

二、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2022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15 日 24:00 截止。

三、 征集方式

1.向国内知名文旅专家、 高校学者、 文旅从业者定向征集。
2.向社会公开征集, 单位及个人都可参加。

四、 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须符合以下标准:
①形象生动, 寓意深刻, 内涵丰富, 能彰显宜春市的文化内涵、 地域特色和独特的城市风貌, 体现宜春的历史感,同时又要体现时代风格;
②构图巧妙, 布局合理, 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色彩搭配适宜, 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 同时结合宜春市市情, 便于识别和记忆设计;
③作品须充分考虑标识应用在大小海报、 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 画册、 信纸、 名片、 工作证、 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
2.应征作品须包含 LOGO 的绘制形象、 名称和设计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征作品由设计方案, 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 标志图形, 中英文标准字体, 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组成;
②LOGO 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 适用于平面、 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LOGO 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设计思路、 理念和含义。 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用楷书写于 A4 规格纸张上, 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 表述完整;
④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电子文件, 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 图稿需存储为 JPG 格式; 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 Word 文档; 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 RGB 色, 图片分辨率在 300dpi 以上, 并保证图片缩小到 100× 100 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 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 AI、 CDR、 PSD) , 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
3.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相同或相似,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 尚未在国内、 外被注册、 使用。

五、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 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至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投稿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 ycwgxl@126.com(宜春文广新旅首字母缩写)
联系电话: 0795-3270639
邮寄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 1041 室
邮 编: 336000
2.应征稿件须注明“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LOGO 应征稿” 及作者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及单位名称。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参赛费, 所有征集作品请自留底稿,不予退还。 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稿件, 以收到时间(电子邮件或信件邮戳时间) 先后为准。

六、 组织评选

1.筛选稿件。 作品征集结束后, 由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按征集要求进行统计和筛选。
2.评选审定。 由领导、 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 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 初选若干形象 LOGO 作品; 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 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 对作品进行总评, 选出获奖形象 LOGO 设计图 16 件;最终确定的作品将在 2022 年 4 月中旬公布。

七、 奖项设置

设四类奖项, 详见下表:形象 LOGO 奖项设置表

序号 奖项 数量(个) 单项奖金(元) 合计(元)
1 一等奖 1 20000 20000
2 二等奖 2 5000 10000
3 三等奖 3 3000 9000
4 优秀奖 10 1000 10000
合计 49000

经费总预算 4.9 万元, 以上为税前奖金, 形象 LOGO 获奖作品兑奖需要提供设计原图文件。

八、 其他事项

1.所有投稿必须为本人原创, 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由投稿人负责。
2.获奖作品版权归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拥有对作品进行复制、 使用、传播、 再加工使用等权力。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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