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州4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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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州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即日起开始征集庆祝活动标识(LOGO)和吉祥物,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深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恩施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体现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图形新锐、朝气、简洁、大方,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和艺术表现力,突出展示恩施州文化元素。
  (三)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适用于各种介质媒体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在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媒体活动中印制使用。
  (四)作品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等内容。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
  (五)作品创作人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如发生侵权或产生版权纠纷,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视为作者授权可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不另付稿酬。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3件标识(LOGO)和3件吉祥物入围作品,报审后向社会发起投票评选。
  (二)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评选。
  (三)州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采用标识(LOGO)和吉祥物各一件。
  (四)评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结果在恩施新闻网(http://www.enshi.cn/)进行公示。
  (五)最终采用的标识(LOGO)、吉祥物分别给予设计费人民币10000元(税前);剩余入围的2件标识(LOGO)、吉祥物分别给予设计费人民币3000元(税前),奖励作品若为设计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五、版权说明 

  恩施州民宗委可申请创作作品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并成为权利人,对入选作品拥有出版权、修改权和网络传播权等,凡应征者均视为确认同意该条款。

六、投稿方式 

  投稿对象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发送时请将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请务必在稿件末尾处附上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联系人:李野;电话:0718—8020814,16672028503,投稿邮箱:eszz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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