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赛事主办
2// 活动流程
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 作品征集类别
作品设计元素可包括绿化、造景、牌楼、喷泉、雕塑、廊道、壁画、幕墙设计及灯光亮化设计等。
4// 参赛作品要求
3.参赛作品形式、材质、外观造型不限,应色彩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符合市场审美,鼓励在科技、低碳、环保及新材料的设计运用上有所突破。
4.参赛作品要找准“福”文化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点,并与大众日常生活密切关联与融合。“福潮”“福艺”类作品要具有较高的美学或实用价值,体积不宜过大,便于携带运输;“福景”类作品规划占地面积控制在20-40㎡。
5.“福潮”“福艺”类参赛作品要求带有完整包装(包含但不限于礼盒、包装袋、手提袋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工艺成熟,符合商业化投产售卖的条件,能够量产,明确标注市场零售终端建议售价,且建议售价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件(套),重点征集人民币600元以下/件(套)的作品。
6.“福景”类参赛作品需标注达到设计效果建议主要选材与用料、施工细节要求等。
“福景”类作品要求:不少于3张设计效果图,设计图应能全面展示所设计作品的三视效果,单张规格为A3尺寸(29. 7cmX 42cm),格式为JPG文件,分辨率为300dpi,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MB,不限直式横式,主要为突显设计特色,版面或照片力求清洁完整。
(3)所有类别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10张,图片需多角度展示作品,尽可能体现作品全貌(“福景”类作品还需提供空间动图),作为线上初评及宣传推介使用。
(4)每件设计作品需在稿件上标注详细的设计说明以及产品介绍,以便审核参赛作品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适用场景、工艺材质、受众定位、市场售价(“福潮”“福艺”类)等。
5// 作品报送要求
马浩静
电话:0591-83203788,15980603891
6// 评审相关事宜
7// 奖励办法
(评奖数量可能少于计划数量,以实际评选数量为准;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
8// 注意事项
3.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违反纳税规定被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参赛企业和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承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福景”类获奖作品,主办方可向全省各地推荐,作为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选用(或经适当修改后使用),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除按前述“行业对接”项要求标准支付景观美学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使用费外,参赛者需保证其届时的知识产权拥有者不再提出其他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如需请参赛者及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其他细化、施工设计服务等除外)。
5.优秀作品后期开发方案、合作模式,有意向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可与大赛承办方具体协商,包括产品销售收益分成、知识产权交易等形式。
6.参赛企业和个人应自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工作如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大赛组委会实名反映,但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方举办的赛事活动。
7.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8.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大赛主办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