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届辽宁省近视防控创意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辽宁省近视防控创意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八部委出台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全面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控及眼健康宣传工作,助力全省青少年近视防控眼健康科普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健康中国”的核心目标,激发创新意识,专业技能,秉承“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搭建“大健康设计”经验与成果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宣传青少年近视防控及眼健康知识,推动眼科学普及、眼科技传播。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组成(最多不超过3名),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组别分类

1.自主命题设计

参赛作品围绕近视防控、眼健康创意设计主题进行的相关设计,具体组别分类如下:

A.视觉传达设计组:包含海报招贴、包装、字体、UI、网页等;

B.产品设计组:包含眼镜、眼保健产品、数码电子、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家具、玩具、文具、公共设施等;

C.环艺设计组:包含室内、景观、建筑、规划等;

D.数字动画组:包含动画短片、三维动画、二维动画、数字漫画、插画、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等;

E.摄影组:包含创意摄影、产品捕捉、人物特写、建筑风格、实践活动等;

F.交互设计组:包含移动端H5互动广告等;

G.策划组:内容包含广告策划案或其他类策划等;

H.文案组:内容包含广告语、长文案等;

I.其它组:其它艺术设计创意类原创设计。

2.限题设计

围绕《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相关科普类、创新类设计。(附件6: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简介及规划)

A.科普馆建筑环境设计:包含科普馆的建筑外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规划设计等;

B.科普馆公共艺术设计:包含城市雕塑设计、空间形态设计、壁画艺术设计、公共装饰品设计等;

C.科普馆视觉传达设计:包含科普馆导视系统设计、宣传海报设计、标志设计、VI设计、绘画等视觉传达相关的设计等;

D.科普馆产品设计:包含科普馆相关的文创类产品、科普玩具、科普类电子产品、科普类装置、科普教具等产品类设计;

E.科普馆数字动画设计:包含科普馆宣传动画、插画、动漫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衍生品等;

F.科普馆策划类:包含科普馆的宣传策划、活动策划、会议策划等策划类相关;

G.科普馆文案类:包含科普馆的宣传广告语、活动广告语等。

H.其它: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其它相关的科普类、创新类设计和创意。

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概述:

第一、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成立背景和意义

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是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九部委批准的沈阳“眼产业特色小镇”内规划建设何氏青少年眼健康防控科普基地,结合每年一次的ICGeye,“世界眼基因组大会”,推动沈阳眼产业,满足大众健康。

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是辽宁省唯一一个专注于青少年近视防控主题的科普馆,是国内最具特色的集防控体验、科普展示、近视筛查、防控指导于一体综合性科学普及及文化宣传的近视防控基地。

第二、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简介

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是全国首家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为核心,融合国内外顶尖眼科医学专家及视觉艺术设计专家前沿理念,将医学、艺术、科学技术相融合的视觉科学艺术展馆是我省面向全社会重要的科学普及教育、眼文化观光体验的重要载体。

展馆本展馆面积约2000余平方米,共计分三层,一层为眼睛与医学展馆,二层为眼睛与科学展馆,三层为眼睛与艺术展馆。一层视觉与医学展馆分为眼科普区、青少年近视眼防控科普馆、眼健康科普沙龙馆、全身体检区、眼健康筛查区、心理咨询室等6大功能区。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作品提交:2022年9月5日-9月30日

2.参赛作品要求

(1)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艺设计类的设计作品请使用参赛作品模板进行排版(见附件1:参赛作品模板,附件5:参赛作品排版说明),版面大小为A3 幅面,竖版,分辨率300dpi 的高质量jpeg格式,且色彩模式为RGB的电子版文件。每件参赛作品提供不超过三张A3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尺寸图及说明文字等。

手绘作品或实物作品请用扫描仪扫描或数码相机拍照,拍照时不要使用闪光灯,图片转换成JPG格式,版面大小为A3幅面。

环艺设计类作品需同时提供建筑漫游。

(2)数字动画类作品,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时长不超过10分钟。画面宽度不小于600—960像素,不要倒计时。成片flv或wmv格式,图像大小720×576。

(3)摄影类作品,格式要求为JPG文件,不小于3M,要紧扣主题,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参赛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可以组合在一张上)。

(4)交互类用HTML5软件制作。可以为H5动画,H5游戏,H5电子杂志,H5交互视频等。作品分辨率要适合手机屏幕尺寸,即默认页面宽度640px,高度可以为1008px、1030px,页数不多于15页。作品需提交作品发布后的链接及二维码。

(5)策划类作品,策划类中包括内容提要、环境分析、创意设计执行提案、媒介提案、广告预算等。

(6)文案类作品中,广告语字数不多于30字(含标点),长文案字数在100-500字之间(含标点)。

3.参赛报名

(1)需要邮寄的材料:

A.参赛作品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光盘刻录,并邮寄至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X楼)教务科办公室。光盘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品、作品报名表、作品汇总表、推荐评委信息表;作品文件夹命名依次为a.学校名称-b.组别分类-c.作品名称:辽宁何氏医学院-工业设计组-张三-智能眼镜设计(1)

B.《作品报名表》(附件2)、《作品汇总表》(附件3)、《推荐评委信息表》(附件4),以上3种材料填报完毕,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邮寄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X楼)教务科办公室。其中,《推荐评委信息表》请各参赛院校推荐相关组别大赛评委一名。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号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X楼)教务科办公室

收件人:孙老师

电话:024-88059798-8374,13940590818

邮编:110163

(2)电子邮箱传送材料:

《作品报名表》(附件2)、《作品汇总表》(附件3)与《推荐评委信息表》(附件4)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大赛邮箱:heshiyishu@huh.edu.cn。邮件主题为“xx大学近视防控竞赛报名材料”。(作品仅接受刻盘邮寄,无需再重复发送电子邮件)

(3)需同时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进行报名,材料最终校对结果以平台信息为准。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辽宁何氏医学院将为竞赛环境与设施提供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辽宁何氏医学院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参赛院校及组委会聘请专家共同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 评审方式:

(1)形式检查:大赛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2)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分配给评审专家。

(3)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网络评审。评审专家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网络初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4)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对排名前30%作品进行复审;对初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2.评分标准:

(1)创新性:具有创意,体现与众不同的创新性与独特性,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用性:为配合竞赛主题,设计者应关注设计创意与当前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当前技术条件和技术限制,可进行批量生产制造。

(3)艺术性:作品中应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思考,通过作品造型更好的体现设计功能。

(4)市场性:正确理解竞赛的主题主旨,有效与当前产业经济相结合,有效与当前社会生活需求相结合,尽量保证设计成果的惠及面广、市场推广前景好。

(5)表现力:作品应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产品的效用功能和使用方式能够清晰表达。

(二)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设立“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四)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决赛评审结束2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老师

电话:024-88059758-8374,13940590818

电子邮箱:heshiyishu@huh.edu.cn

QQ群:辽宁省近视防控大赛咨询群,群号码:707612384,添加请注明“学校-姓名”(每所院校请指定一名组织联络人)。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各组别作品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预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原创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参赛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进行展示和其他形式宣传的权益。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和转让等,竞赛主办单位有权追究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2.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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