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赛 主 题
“猫临天下·泥猫驾到”
活 动 内 容
2025“一河串百艺”非遗创新大赛以分两个赛道,分别为“IP设计”与“非遗联创设计”。通过大赛我们期望不仅能够激发大学生、年轻设计师对非遗的热爱与创新意识,同时也为“泥猫”这一传统技艺找到新的市场与生存空间,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分为两个赛道:
1、IP设计
从“猫临天下”品牌出发,设计品牌的IP形象,突出“好运”“守护”等理念。设计以猫的形象为基础,可以考虑泥猫与半山娘娘的故事,泥猫以猫的形象作为半山娘娘的宠物;或者是以“守护者”的英雄形象出现;还可以考虑与拱墅的地标形象结合。
突出“猫临天下·泥猫驾到”的主题,内容包括结合“猫临天下”的IP形象设计和应用,其中,IP形象设计包括 IP 形象设计及衍生设计(不同的环境背景、服装服饰、表情动作等)。IP应用除了常规的应用场景外,还可以包括现实场景作为打卡道具或虚拟场景(VR、AR等)作为内容要素等。
2、非遗联创设计
鼓励设计者将半山泥猫与其他非遗项目进行联创,联合非遗企业、非遗传承人共同进行设计创新。分以下两种联创方式:
“泥猫+”:泥猫与其他非遗(一个或多个)组成一个主题性组合(礼盒),注重内涵的一致性、包装的美观性、产品的实用性。
“泥猫×”:泥猫元素融入其他非遗,二者结合相得益彰,注重结合的巧妙性、新颖性、实用性,泥猫与其他非遗相互赋能,凸显各自的价值。
我们将提供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沿岸的相关非遗名录,参赛者可以在非遗名录里挑选合适的非遗项目与半山泥猫进行联创。
奖 项 设 置
每个赛道设
一等奖 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 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 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20名:奖金各200元
最佳人气奖、最具商业潜力奖若干
参 赛 作 品 要 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跟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在其他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作品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2)参赛作品需注明所参加的赛道,并按照具体赛道的要求进行设计。
(3)“猫临天下”非遗联创设计赛道的参赛作品应考虑成品的生产成本和工艺,有商业化的可能性;强调创意性,兼具美观性和实用性。
(4)“猫临天下”IP设计赛道的参赛作品应考虑IP形象的多种衍生可能,以及在周边产品应用方面的便利性。
(5)参赛作品设计要求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A3竖版面至少一张,分辨率为300dpi。其中,“猫临天下”非遗联创设计赛道的参赛作品内容应包含联创的非遗项目简介、产品名称、效果图、细节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等,以及用简短的文字描述产品的创新重点、制作工艺、材质等;“猫临天下”IP设计赛道的参赛作品内容应包含IP形象的三视图、衍生效果(不同的环境背景、服装服饰、表情动作等),以及用简短的文字描述IP形象设计的创意点、应用场合和衍生情况等。
(6)作品设计展示图版面上不得出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时间节点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
初赛结果
2025年11月1日前
复赛时间
2025年11月10日前
结果公布
2025年11月10日
报 名 及 作 品 提 交
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登记表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yhcby_zucc@163.com,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未按要求提交作品及作品登记表视为无效作品。
扫描二维码打开小程序下载作品登记表
特 别 说 明
(1)参赛作品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请投稿人保留完整的原始设计文件。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须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需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或机构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不同参赛者不得提交相同参赛作品,参赛作品不能对各国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有任何侵犯。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同时,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及获奖资格,并将收回已发出的奖金和证书等荣誉。
(3)本次大赛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展览)、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参赛者完成参赛报名后,无论是否获奖,即表示同意向大赛主办方授予其参赛作品在以扩大大赛社会影响力为目的的活动中的免费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再次设计、展览展示、编辑出版、宣传发布、媒体推广及其他形式等权利。
(4)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在不进行商业化转化的情况下,拥有公益性定制生产的权力。
(5)参赛作品进入市场实现商业化产品转化,大赛组委会优先享有该获奖作品相关知识产权商业受让及市场资源对接合作的权利,具体合作方式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参赛者不得在未通知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未放弃上述优先权利的情况下,对参赛作品进行商业转化生产。
(6)大赛内容及知识产权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