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梦幻滨海 活力绽放” 泉州台商投资区  第三届文创伴手礼创新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0日 分类:7月截稿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223

为深入挖掘在地文化资源,开发兼具文化特色与市场价值的文创产品,推动“文化+产业+旅游”深度融合,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泉州台商投资区文化影响力,展现台商投资区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独特魅力,泉州台商投资区举办“梦幻滨海 活力绽放”第三届文创伴手礼创新设计大赛。

组 织 单 位

主办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

闽南网、泉州台商投资区招商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洛阳镇人民政府、东园镇人民政府、张坂镇人民政府、百崎乡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

泉州市交发雕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 题 组 别

本次大赛共有三大主题组别:滨海梦幻组、郑和遗风组、海丝艺韵组。每组前8名(共24名)作品进入决赛。

每组作品需明确“核心IP+衍生载体”的关联性,紧扣泉州台商投资区特色,例如:

•滨海梦幻组:以“滨海生态”为核心,链接八仙过海、玉沙湾、月亮湾、龟山湾、浮山村等海洋文化、沙滩休闲、滨海文旅元素。

•郑和遗风组:以“郑和航海、非遗”为核心,链接百崎回族史馆、接官亭、白奇古渡、琅山三宝宫等泉州台商投资区郑和文化元素;链接上塘雕艺街、海峡雕艺文化园等非遗元素。

•海丝艺韵组:以“海丝艺韵”为核心,链接洛阳桥、洛阳古街(民俗生活)、海丝艺术公园、海丝生态公园、百崎湖、龙苍村番仔楼(侨乡建筑)、华光摄影艺术博物馆等元素。

参 赛 对 象

全国范围内热爱或从事文创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的单位及个人,皆可报名参赛。可独立创作,也可组队参与。

赛 事 安 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最终决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一)报名

时间:2025年5月-2025年7月31日

参赛者将作品报名表、手签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及完整作品设计稿、完成效果图(提供JPG与AI格式供挑选使用,具体详见参赛作品要求)或实物图片提交到活动执行单位(闽南网)官方电子邮箱:188595000@qq.com。

报名表及承诺书下载二维码

(二)初赛

时间:2025年8月

形式:线上评选

评委遴选24件(套)入围决赛,参赛者须于决赛前完成实物(样品)制作。

(三)决赛

时间:2025年9月(另行通知)

地点:海峡雕艺文化园(待定)

入围参赛者将作品实物提前送交至主办方,在决赛现场进行讲解,评委现场评分决出名次、奖项并组织颁奖。

(注:比赛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参 赛 要 求

(一)作品要求

设计需兼具:

•文化性:体现泉州台商投资区独特文化内涵。

•实用性:适合日常使用或礼品场景。

•创新性:鼓励数字技术与传统工艺结合。

(二)作品类型

涵盖但不限于:工艺美术品、国潮手办、文具、文旅纪念品、家居用品、服饰、玩具、动漫衍生品、特色包装食品等实物产品。

(三)提交规范

1.文件内容:

•作品图片:至少包含正面、侧面、背面三视角高清图(JPEG,≥5MB/张,300dpi,A4幅面)。

•设计说明:作品名称+创作理念(200字内)。

•可选提交:矢量文件(AI/EPS)、PSD源文件。

2.格式要求:

•压缩包命名:“台商文创伴手礼+作品名称.rar”。

•不接受手绘草图(含未数字化的扫描稿)。

3.其他说明:

•可提交电子设计稿或实物照片,决赛需提供实物。

•入围者需配合提供源文件。

(四)参赛规则

1.作品限制:

•零售价≤800元/件(套)。

•每人/单位限报2件(套),每个组别限报1件。

2.排除范围:已在其他比赛中获得奖项的作品或上市超2年的产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原创性声明

参赛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如发生侵权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励。

2.版权归属

(1)获奖作品:

•主办方与创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

•主办方享有全球范围内永久性的非商业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展览、媒体报道、宣传推广、学术研究等非营利性使用。

•修改权:为适应宣传需求对作品进行必要修改(如调整尺寸、添加LOGO等)。

•许可权:授权第三方机构在非商业用途中转载、展示作品等非营利性使用。

(2)未获奖作品:版权仍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不得擅自使用。

3.商业开发

若主办方需将作品用于生产销售等营利性活动,须与获奖者另行协商。

4.注意事项

•主办方有权对违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奖 项 设 置

1.奖项设置:

(1)金奖1名,税前奖金2万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2)银奖2名,税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3)铜奖3名,税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奖5名,税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税费由获奖者按国家税法规定自行承担。

3.团体/机构获奖者,奖金由申报时登记的第一创作者或法定代表人统一代领,内部分配事宜由团队自行协商解决。

4.各奖项最终数量将根据实际参赛作品质量动态调整,主办方保留奖项空缺的权利。

5.获评金奖的作品优先推荐作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旅宣传品。

6.金奖、银奖作品将纳入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度伴手礼量产计划,具体事宜由主办方与获奖者协商。

评 审 参 考 标 准

其 他 事 项

1.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不再退还参赛者,进入决赛作品实物在评选活动展示结束后归主办方所有,用于后期展示宣传。

2.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旅游商品所有者默认同意参加主办方的展示活动和有关宣传推介活动,获奖作品图片可发表于在指定媒体。

3.奖金应缴纳的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4.凡参赛者均视为认可本次比赛的所有内容。

联 系 咨 询 方 式

小黄:15260676826

文广旅游科:0595-27398857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