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5年6月7日 分类:8月截稿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071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紧密结合我市“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举措,有力支撑我市“两个创新”深度融合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共同举办“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等相关项目:A信息技术应用创新;B高端装备;C集成电路;D车联网;E新能源;F航空航天;G新材料;H汽车及新能源汽车;I生物医药;J中医药;K绿色石化;L轻工;M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N其他项目。

二、参赛主体

(一)参赛主体分为:个人、团队或中小企业;

(二)参赛个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工作居住证,包括在津学习的大学生;

(三)参赛团队是指:报名参赛前持有项目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科技团队、企业内部项目创新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参赛项目专利的专利权人(被许可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

三、项目要求

(一)创新项目在2023年6月1日后授权的产品(技术)专利并进行专利布局的项目。在校大学生参赛项目专利在申请阶段即可。

(二)许可转让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后完成的专利许可或专利权转移项目。

(三)创业项目

1.在2024年1月1日后以专利权投资入股,形成新股东或新公司的项目。

2.在2024年1月1日后获得风险投资的专利项目。

3.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的专利项目并形成高质量专利布局的。

4.在2024年1月1日后专利维权中获胜,对方停止侵权的专利项目。注: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项目持有人,不存在专利权属与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包含至少一项授权专利、项目已处于孵化或正式生产阶段,有良好市场前景或经济收益,有可供演示的产品或样品。参赛个人、团队或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往届参赛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四、申报材料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的《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参赛作品承诺书》(见附件3)。

(二)参赛项目需提供的项目专利资料、产品技术图片(数据字节不超过3M)和募资项目多媒体演示资料(PPT版本)。

(三)参赛项目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电子件与盖章扫描件、《参赛作品承诺书》签字扫描件、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扫描件、产品技术图片和PPT演示资料、相应申报项目类型佐证材料等报送电子件到大赛专属邮箱zhuanlichuangye@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所属区(推荐单位)”,大赛承办单位联合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单位评审推荐入围全市总赛项目。全市行业性特色初赛项目可以自行制定时限等要求,原则上在第三季度前完成工作。

五、大赛组织形式与奖项

大赛分为总赛和初赛,各区(园区)、行业组织等单位组织初赛并开展项目评定、推介,推荐优秀项目到总赛。总赛是大赛的决赛形式,由总赛发起单位组织、推荐、评定、推介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优秀项目。本年度总赛将在四季度举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向丽君龙悦王霞张军

联系电话:022-23768809 转3001  23039857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中电科(天津)创新园2号楼209室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邮政编码:300384

电子邮箱:zhuanlichuangye@163.com)(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docx

参赛项目(作品)承诺书.docx

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工作方案.docx

(文章转自:天津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