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征集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三)廉政建设。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自治区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
(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七)爱国主义。
(八)民族团结。
(九)传统文化。
(十)移风易俗新风。
(十一)守护自然资源。
(十二)弘扬劳动精神。
(十三)健康中国行动。
(十四)老龄社会关怀。
(十五)榜样力量展现。
(十六)法治与安全教育。
(十七)公益与慈善事业。
(十八)科技创新。
(十九)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食品安全。
(二十)税收法治公平。
(二十一)其他公益方向。
作品类别及形式
1、公益广告类
平面类公益广告:为报刊广告、宣传海报及宣传页等,作品为JPG或TI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系列作品不得超过5幅。
电视类公益广告:片长不超过180秒的MP4格式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
广播类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180秒的WMA或MP3格式的音频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5件。
2、原创短视频类
由广大群众、制作机构自行制作,通过新媒体传播的原创短视频,时长180秒内。突出新媒体平台及原创短视频在时事政策宣传、公益发布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需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适于互联网及短视频平台播放,并附注作品传播平台与网络链接地址。
3、原创公益传播平台类
长期传播公益内容的各类新媒体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频道等,发送各类公益内容每年不少于50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关注人数不少于1万。
长期传播公益内容的各类新媒自媒体频道平台等。
(1)提交平台或频道网络链接。
(2)提交Word或Excel等文件格式的平台介绍材料,内容中须详细说明账号内容定位、整体情况、总用户数、内容发布条次、点击阅读量。
(3)成功案例介绍
投稿请注意!
(一)所有上报作品必须是原创。改编他人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公益广告的有效文字材料。一旦发现应征作品有抄袭等侵权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作者自行承担。
(二)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获奖作品拥有全球范围内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在改编播出作品时,不再向著作权人支付任何费用;拥有获奖作品的数字出版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拥有获奖作品的翻译权、改编权。
(三)其他主办单位对征集到涉及本单位内容的作品有使用权(展览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关于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稿,认为已经同意征集作品的专有许可使用权的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品报送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0日
请下载报名表和参赛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好,并连同作品简介(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品时长、制作日期、版权声明)、作者简介(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作者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作品的音视频U盘、设计说明一同寄送至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标题格式为“第十届宁夏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名-作品名”。
报名表下载:第十届宁夏公益广告大赛作品报名表
参赛承诺书下载:第十届宁夏公益广告大赛参赛承诺书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296号中国广电宁夏公司 (总部)
邮编:750004
邮箱:nxtvad@126.com
联系人 (收件人):陆玉亮 陈 玥
联系电话: 陆玉亮 13995311046
陈 玥 18795308895
主办单位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自治区妇联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公益的舞台已搭建就绪
创意的聚光灯正熠熠闪耀
让公益的光芒遍洒人间
期待在这方充满爱与希望的天地里
与您的佳作相逢
携手共筑公益的温暖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