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潮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9日 分类:7月截稿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857

为提升公共文化品牌形象,增强品牌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潮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用彩色图形设计, 创意独特,寓意贴切,将海南特有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融入其中。

(二)作品类别:图形。

(三)图标设计要体现良好品牌形象,内涵优秀的海南文化要素,设计要简洁大方、辨识度高、视觉冲击力强,易于推广传播。

(四)适用于多种场景,如名片、包装、网站、户外广告等,可缩放且清晰呈现。

(五)投稿人保证该作品为其独立创作,具有独创性,未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未侵犯任何主体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投稿人应承诺作品为非演绎作品(即非基于现有作品改编、翻译、注释等产生),且创作过程中未使用任何可能受第三方权利限制的素材。

(六)投稿人不得委托第三人为其创作该作品。

(七)作品一经采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投稿人要向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提交作品文件,并向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提交全部创作源文件(如矢量图源文件)及设计文档。投稿人自该作品完成并交付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后,与该作品有关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所有权利均归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所有。投稿人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使用、复制、传播该作品,亦不得以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处分该作品任何权利。

(八)作品需附300字以上创作说明(word文件), 并阐述设计理念。

 二、征集时间

(一)投稿截止日期

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6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征集作品。

(二)评选结果公布日期

2025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19日期间,“海南潮品”工作小组及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提出入选初步意见,报海南省委宣传部审定。如此次未能评选出合适作品,将另行安排形象标识设计工作。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海南潮品形象标识(Logo)最佳创作奖一名,奖金1万元(为税前金额)。

五、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海南潮品形象标识(Logo)”,投稿人须提供个人(团队)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公司、部门以及联系方式。

(二)海南潮品形象标识(Logo)投稿作品,需提交一幅图片文件:(Logo)图形效果图,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居中放置(Logo)图形;图片分辨率均不小于300dpi,格式为 JPG或TIF格式。参选作品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 (AI、CDR格式文件)。为保证后期评比的公平公正,所提交作品图片上不得出现任何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投稿方式 

请将应征作品以“海南潮品形象标识投稿+作者(团队)姓名/单位、部门名称+手机号码”的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liyi939@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因侵权等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参选人 (团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次征集的作品不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标识文件的原稿矢量格式。

(三)作品一经采用,则视为参选人同意征集单位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创作者不得自行允许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转让第三方。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参选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除奖金(含税)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有对入选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设计方需按照要求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五)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使用等。

(六)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保留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李溢

联系电话:13995307051

海南凤凰新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