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二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动漫时尚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日 分类:10月截稿服装服饰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404

继首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青少年动漫绘画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后,策划的第二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动漫时尚设计周再次通过专家评审,被列为上海市涉台交流重点项目,并被纳入“两岸青年汇”大型交流活动。

2025第二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动漫时尚设计作品评选征集活动正式启动,诚邀海峡两岸青年以艺术为媒介携手探索未来,共同守护文化根脉,用设计创意描绘出属于我们的国风国潮。

01大赛意义 

习近平同志在中共 19 大报告中提出: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两岸的交往、交流越来越成为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部分。为促进两岸青年交流交往交融,期藉举办第二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动漫时尚设计大赛,通过两岸同胞共同描绘中华文化曾有的辉煌,共同铭刻历史的记忆,塑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共同勾勒美好生活的点滴细节,呈现出两岸共同传承的中华文化的深层结构,体现出中华民族精神;共同描绘出两岸交流的同心契合之光,以中华民族固有的强大凝聚力,秉持两岸一家亲,共圆中国梦。

“彼民与此民之心同,是与天意同契,天人意同,则无不成之功”。设计大赛将锐意开拓创新,高质量开展系列专业活动,蓄积海峡两岸青年创作能量、发掘青年动漫与设计人才,打造两岸动漫文化产业交流专业平台,为推升海峡两岸动漫产业注入活力。

02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指导单位:

两岸企业家峰会中小组

上海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

主办单位:

黄浦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与发展研究会

联合主办单位: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

台湾梅花新闻网

台湾萧言中漫画家工作团队

承办单位:

上海艺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汉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动漫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美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鲁迅美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杉达学院设计与传媒学院、上海剑桥学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上海华谊大学生科技创业中心、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动互联网产业促进中心

03大赛主题 

第二届"同契之光"海峡两岸动漫时尚设计大赛

“国风、国潮”

04参赛细则 

1. 参赛对象:

高校组:两岸高校在校师生

职业组:两岸职业设计师

2. 参赛类别:

动漫设计类:(漫画/插画、角色设计、场景与概念设计、动漫 IP 周边设计)

时尚设计类:设计类(Cosplay 服装、中国传统服饰创新、民族元素再设计、 首饰珠宝设计 、家居设计)、工艺美术类(陶瓷、玻璃、金工、漆艺等)

3. 作品要求:

必须包含中华文化元素,需体现创新性和商业价值

提交内容包括设计图稿、设计说明

静态作品: 图片格式:JPEG、PNG(分辨率≥300dpi,RGB 模式)

动态作品: 视频格式:MP4、MOV(H.264 编码,分辨率≥1920×1080,帧率≥24fps)文件大小:单个视频≤500MB

注意:避免涉及政治争议或文化歧义内容

05赛程安排 

作品征集

2025 年 6 月 24 日-10 月 31 日

评选阶段

2025 年 11 月1 日-11 月15 日

公布阶段

2025年11月

展览及颁奖盛典

2025 年 12 月(暂定)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06奖项设置

专业奖项:

一等奖:奖杯+证书+企业合作机会

二等奖:奖牌+证书

三等奖:证书+参展资格

优秀设计奖:证书

专项奖励:

- 最佳商业价值奖

- 最佳文化传承奖- 最受大众欢迎奖

特别奖励:

获奖作品将获得商业化开发机会

入选"两岸青年设计师人才库"

07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席吴国祯第 9-12 届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中央原副主席和平统一促进会创会会长海民会首席顾问
主席高美琴海民会会长
副主席管惟镛,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高 杨,人民政协报编委李 伟,两岸企业家峰会中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绰中,台湾梅花新闻网总裁
秘书长刘爱君,海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秘书长刘亚军,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支部书记、副会长
秘书处钱锦龙、李勇、程启标、石耀钦、马登科

08报名方式 

扫描文内报名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本届活动统一通过线上平台报名并提交电子作品,报名流程:线上报名上传作品——初级评审——终级评审——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作品展及颁发奖杯与证书;报名咨询:杨老师  13122082291

09报名费用 

无需申请费用

10权责说明 

1、所有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不得抄袭,参赛作品须没有参加过重大艺术类赛事,未发表,未批量生产,且无任何第三方契约关系的原创成果。期间如有版权争议,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参展和获奖资格。

2、参赛者报名时需提供真实信息,主办方对参赛者身份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信息不实将会影响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等相关荣誉。

3、参赛者需同意授予主办方对作者肖像权、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许可和使用,包括对作品进行研究、摄影、推介、展览、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报名参与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修订公布,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