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建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总书记关于“美术、艺术、科学、技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重要论述,充分挖掘福建深厚的文化底蕴,发挥工业设计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赋能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举办2026年福建省工业设计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工业设计艺委会
华侨大学工业设计研究院
国家陶瓷行业工业设计研究院
协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闽江大学美术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福建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三明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二、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起—2026年7月31日
展览时间:2026年9-10月
展览规模:本次展览拟展出作品85件,其中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20件、入选作品50件,入围作品15件,入围作品不展出,以上作品数量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三、参赛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本省身份证,或在本省工作、学习、生活的美术设计工作者皆可参加。
四、作品征集类别
围绕福建特色文化主题,聚焦“闽潮涌动·设计新生”的大赛主题,面向社会征集兼具文化内涵、创新价值与市场潜力的优秀设计作品。鼓励实物成果转化与前沿科技应用,重点征集以下四大类目:
(一)数字文化与服务设计
聚焦非物质设计与数字创新,以设计之力回应社会民生关切。征集方向包括: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交互式终端设计、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产品、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数字文旅体验系统等,倡导科技与人文交融,让设计更有温度。
(二)泛家居与生活美学
立足福建泛家居产业优势,融合东方美学与现代生活方式。征集包括智能家居、健康家电、现代家具、陶瓷艺术与日用品等,鼓励新材料应用,让日常空间更具品质感。。
(三)鞋服与时尚消费品
依托福建纺织鞋服产业基础,挖掘闽地文化元素,打造兼具文化辨识度与市场竞争力的时尚消费品,征集包括运动鞋服、首饰配饰、国潮文创等,强调创意性、实用性与商业转化潜力。
(四)绿色生态与乡村振兴
践行绿色设计理念,赋能福建乡村特色资源。以竹、茶、花卉、特色农产品等为设计原点,推动可持续设计与循环经济发展。征集方向包括:绿色生态产品、农产品深加工包装、乡村伴手礼、生态文旅体验设计等。
五、参赛要求
1.主题契合:作品需紧扣大赛主题,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违法、低俗、歧视性内容或植入广告。
2.原创产权: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无抄袭、剽窃等行为,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如涉及侵权,责任自负,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所有参赛作品需确保为参赛者原创,且无任何第三方契约关系的成果。
3.实物要求:作品入选后,需按要求寄送实物作品(材质不倡导使用贵金属、宝石等)参展,外包装坚固并粘贴报名表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逾期未寄达视为弃权(如需退还实物,运输风险自担)。
六、参赛方法
(一)报名方式
网络注册报名:登录大赛报名官网:矮凳网(www.iden.cn)。
(二)作品提交要求
1.提交800mm×600mm 竖式版面1 张(用于作品初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2.提交8张以内的详情图,上传时请将图片以JPEG 格式分页上传(每页720*540px,分辨率为150dpi,大小不超过3MB),演示内容应包含作品主题、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结构示意图及相关设计说明。
3.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 秒钟、100MB以内,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4.竖式版面、演示文稿、作品视频内容应包括“2026年福建省工业设计大赛”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参赛者所在单位和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2026年福建省工业设计大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须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七、关于评审
由省美协工业设计艺委会邀请全国工业设计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展览评审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品作者申请加入省美协会员,计1分,入展作品计0.5分,入围作品计0.25分。
2.组委会颁发证书。
九、其他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通报批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4.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大赛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