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沧州市第二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河海之城 沧州游礼 | 沧州市第二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公告

为促进全市文创旅游商品创新研发,推出更多具有沧州特色、沧州符号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引导文旅市场消费,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打造沧州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全市文创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按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沧州市第二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作为2020年度沧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其中一项活动,形成省市联动办赛机制。

一、大赛名称

沧州市第二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

“河海之城  沧州游礼”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一2020年10月

四、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承办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完成主办单位交派的相关工作任务。

3、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支持单位:沧州师范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组委会

成立沧州市第二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活动有序进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沧州赛区各项日常工作落实。

(三)评审专家组

组委会邀请文化旅游行业、新闻媒体、旅游购物达人、旅游院校和研究机构等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相关领域专家代表,以及文化旅游、工信等相关部门代表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各项赛事评审活动。

五、参赛作品范围和要求

(一)参赛范围

活动依托“河海相济 文武沧州"大品牌,围绕文化文物类、 非遗类、乡村民俗类、重大题材类、生活创意类、融合创新类、 红色创意类、景区和城市主题等8个类别进行项目的征集和筛选。

文化文物类——以沧州地域文化、风土人情、民族民间文化、 历史文化、风物特产等为创意设计元素,创意设计一批文创和旅游商品。包含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手工艺品等实物产品,也可以是非流通销售的旅游商品创意作品或设计方案(含模型)。

非遗类——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乡村民俗类——以乡村民俗、自然资源、历史传统、特色农品 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特色农品、土特产品、创意美食、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文创产品。

重大题材类——聚焦沧州面临的重点战略题材,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沿海经济带”“沧海百川 碧水蓝天”等系列主题,进行研发设计。

生活创意类——以旅游活动所需的生活用品、家居产品、服装 饰品及其他与生活所需要为设计标的进行研发设计。

融合创新类——与工业、体育、教育、科技、中医药等行业深度融合,创意设计一批融合类文创产品。

红色创意类——依托沧州革命历史题材,创意设计具有沧州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景区和城市主题——以城市和景区自身特色文化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诠释城市和景区文化的纪念品、礼品、办公用品、家居日用品、工艺品等文创产品。

(二)参赛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三)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 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 件。

(四)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3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7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 报送数量不少于4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6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4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7袋,小包装不少于2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6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6瓶;啤酒不少于26瓶;500m1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4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五)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 须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首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六、赛事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5月下旬前):制定完善大赛工作方案,组织招投标确定承办单位;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全媒体的宣传推广活动,营造大赛氛围。

(二)报名及参赛作品征集阶段(5月下旬一6月30日)

各县(市、区)由本辖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信部门商定报名及作品征集汇总等具体事宜,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参赛者可优先通过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名和申报作品,市区文创企业/公司、高校等单位和个人也可通过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直接报名。

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后的《2020河北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省、市大赛报名统一适用此表,扫描成PDF版)发送到报名邮箱,也可以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组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参赛者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30日 (以邮箱日期为准)。

作品提交需提供实物或模型,同时提交作品的图片或设计图扫描件、多媒体文件,包括电子版或纸质版。为方便统计,建议作品与报名表一起提交。

(三)初赛遴选阶段(7月1日-7月20日):市大赛组委会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规则和标准,组织初赛遴选,挑选150件作品参加市决赛,同时报送省大赛组委会,准备参加省复赛和决赛。

(四)市大赛决赛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市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初赛遴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沧州赛区获奖作品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向社会发布。

(五)初赛遴选作品参加省大赛复赛和决赛阶段(8月)

按照省文旅厅要求,组织参赛作品或模型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参加复赛和决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省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市上报的参赛作品组织复赛,评选出150件入围决赛作品。决赛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

(六)获奖作品展览和研企对接阶段(9月一10月):一是分别在省旅发大会和市旅发大会期间开设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主题展(根据省厅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在市旅发大会期间设置文创作品虚拟展馆)。二是按照省厅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文创设计单位、文创生产企业、投资机构对接活动,促进设计成果与市场有效衔接,实现文创产业设计、生产、销售全链条发展。三是在沧州市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旅游购物商店设立“沧州游礼”专柜,集中售卖“沧州游礼”获奖作品。四是按照省厅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创意人才培训班。

七、参赛资格

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公司、工作 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八、奖项设置

市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最具狮城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商业价值奖、优秀奖和最佳组织奖。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3000元

铜奖3名,奖金2000元

最具狮城特色奖3名,奖金1000元

最佳创意设计奖3名,奖金1000元

最具商业价值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最佳组织奖,8名

金奖、银奖、铜奖、最具狮城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商业价值奖、优秀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大赛奖金由承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统一发放。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

九、监督机制

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组在重要节点监督大赛活动,受理举报。对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确认属实的,建议大赛组委会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确保大赛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孔庆凯  18732789809  209786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  锋  18932799782
大赛组委会邮箱:czwenchuang@163.com
 
市区参赛报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后期单位搬家,地址会变更为:光荣路27号,原林业局)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第二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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