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促进各高校教学交流,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举办2022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2〕84 号)要求,拟举办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全省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风景园林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建筑学、城乡规划、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成员不超过4人,且指定1名学生为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报名工作及后期的作品提交。

二、参赛方式

校级初赛由各高校组织,通过初赛选拔向组委会上报参加复赛队伍名单及设计作品。参加省级比赛的学生须以所在高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自大赛正式启动之日起,即可根据大赛参赛作品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设计内容进行作品准备,按照大赛日程安排提交参赛资料。

三、比赛赛项

㈠  竞赛主题

本次竞赛以“风景园林与乡村振兴”为背景命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将乡村振兴策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并提出打造绿色乡村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全新格局。2021年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将风景园林融入乡村振兴中,弥补乡村农业经济带来的不足,丰富乡村产业,有效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以现存乡村景观存在的问题为背景,结合风景园林设计应用方法,进一步提出风景园林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应用策略,并为乡村振兴发展助力。

㈡ 设计题目及要求

1、高职高专组

竞赛主题:某乡村空闲地环境景观设计

请以“乡村振兴”为背景结合场地基本条件,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周边某村庄入口区域一处空闲地进行环境景观设计,设计区域面积约5000M2。设计需满足“乡村振兴”的政策要求,将该地块打造成集生态环境示范、村容村貌展示、村民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乡村公共空间。设计成果图纸包括场地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专项设计图、重要节点剖立面图、效果图等以及其它必要的相关图纸和文字说明。场地CAD图及现场照片见附件。

2、本科及研究生组

竞赛主题:风景园林与乡村振兴

请基于但不限于乡村景观营建模式、特色空间研究、可持续发展、信息化视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方面,体现风景园林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的价值与作用。选择任意区域、任意类型、任意尺度的场地,包含但不限定于乡村产业、生态环境、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等方面的振兴策略。深入探讨风景园林学科如何助力乡村振兴,体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党的十九大报告二十字总要求。设计成果图纸包括场地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专项设计图、重要节点剖立面图、效果图等以及其它必要的相关图纸和文字说明。

㈢  图纸要求

设计作品中的设计说明和注解均采用中文。作品内容全部排版在一张图纸上,含必要的设计图和说明文字。图像文件采用JPG格式,100%打印时版面为120cm宽×180cm高(竖向构图)。图纸扫描与图文排版时按300pixels/inch(获奖作品可能要求提供原始高精度图片,以备出版之用),但最后提交时可以适当压缩,总大小不能超过20M(否则无效)。图像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指导教师以及学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文件命名为“竞赛组别+第一参赛作者+作品名称.jpg”,如:高职高专生组+第一参赛作者+作品名称.jpg;研究生组+第一参赛作者+作品名称.jpg。

设计成果图纸比例自定,要求能够清晰准确的表达参赛者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意图。

四、报名要求

㈠  填写《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报名表》(见附件3)、《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复赛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每件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限2人(排序由学校确定),每位指导教师每个组别不得指导超过3组作品。指导教师名单须经本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后不再变动。

㈡  以高校为单位提交作品:文件夹命名为“高校名-2022风景园林竞赛”,包含:分别以“编号-作品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含A1版面的参赛作品JPG文件;参赛作品报名表;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㈢  作品(含电子图纸)内不能出现参赛选手姓名、参赛院校、设计构思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㈣  参赛高校同时提交初赛资料(比赛通知、结果通报、现场图片等),无初赛资料的高校不具备参加省赛资格。

㈤  参赛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

五、时间安排

㈠  竞赛报名(公布竞赛通知后各校自定时间)

公布竞赛题目及赛制,参赛者向所在院校报名参赛。

㈡  校级初赛

10月1日前,各高校自行组织校级比赛,并进行校级初评,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经校级初评后的优秀作品、报名表与信息汇总表。全过程不交纸质文件,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竞赛组委会官方邮箱。每所参赛高校推荐参加省级复赛比赛作品每个组别限额为10份。

㈢  资格审核

11月15日前,承办高校进行复赛审核,参加复赛队伍提交最终优化成果。

㈢  复赛评审

11月30日前,承办高校组织复赛评审,专家委员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比赛排名。

㈣  获奖作品展览及颁奖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评奖及表彰

全省复赛获奖作品数量根据复赛参赛作品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按照本科组、研究生组、高职高专组三个组别,单项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以组为单位,不设个人奖项),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各组别复赛队伍总数的10%、15%、20%。获得一等奖学生队伍的第一指导教师,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竞赛结果及颁发获奖证书。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参赛高校将此竞赛主题纳入相关教学安排,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七、其他事项

㈠  大赛组委会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聘请高校和业界专家组成“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全省复赛工作。

㈡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作品将通过承办单位网站及省教育厅网站同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有异议的作品,可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举报。举报实行实名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不受理匿名举报。

㈢  省教育厅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各高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参赛费。各参赛学校自行负担赛事宣传、作品寄送等费用。

㈣  参赛者须保证其作品完全为本人创作或合作团队共同创作,一经发现抄袭或者一图多投等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㈤ 比赛中所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㈥ 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

㈦  所有寄送至主办方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恕不退还。

㈧  参加颁奖仪式的所有人员需执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推迟将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13875883321)

蒋老师(13787054592)

作品提交邮箱:hunan_sjjs@csuft.edu.cn;

 

附件:1.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章程

  1.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组委会名单
  2.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报名表
  3.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复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组委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以下简称风景园林竞赛)是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面向全省普通高校风景园林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建筑学、城乡规划、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

第二条  风景园林竞赛旨在进一步深化省内各高校风景园林专业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相关院系之间的学科交流,展现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专业教育教学成果。

第三条  风景园林竞赛每年举办一次,由省内普通高校申请承办,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协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风景园林竞赛秘书长单位设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负责赛事日常联络及具体组织和管理,总结办赛情况,协调组织成立湖南省高等学校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组委会相关成员审议和完善大赛章程、审核竞赛评分规则及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比赛承办高校等与赛事相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 竞赛方式

第五条  参赛学校以参赛队为基本单位报名参赛,同一所学校可组织多支参赛队,来自不同学校的学生不能联合组队参赛。

第六条  风景园林竞赛可采取多种形式与内容。其中设计竞赛一般以命题式主题方式开展,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

㈠  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要求广泛发动,组织正式比赛,并通过初赛选拔一定数量优秀队伍参加复赛。

㈡  复赛由组委会组织,在承办高校举行,复赛形式由组委会共同协商确定。复赛评分规则和成绩评定由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比赛成果(各类印刷体和电子图纸、模型等)匿名处理后由专家组集中评审,集体评定等级。赛后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出。

第七条  参赛方案所有内容均需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发生侵权行为,主办单位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连带责任。同时,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  参赛单位或个人如对比赛程序或者大赛评审有异议,可在大赛结果正式公布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组委会应在收到书面申诉后立即组织复议,并在大赛结果正式公布前给予正式答复。

第九条  所有参赛队伍和选手需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服从组委会工作安排,确保参赛人员身份的真实性。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承办单位网站及省教育厅网站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大赛奖励

第十条  风景园林竞赛省赛设置单项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具体奖项设置由组委会确定。

㈠  单项奖分组别设置。按照本科组、研究生组、高职(专科)组三个组别,单项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以组为单位,不设个人奖项),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各组别复赛队伍总数的10%、15%、20%。获得一等奖学生队伍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

㈡  对认真组织校级初赛、积极参加复赛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数量不超过参赛单位总数的30%,具体由组委会根据参赛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 经费及其使用

第十二条  比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为本比赛提供适当资助。承办单位可邀请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支持协办。

第十三条  比赛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命题与评审专家劳务费、获奖作品展示印刷费、以及耗材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劳务费、宣传费等赛事组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委员:  王忠伟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

副主任委员:  沈守云    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教授

文亚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院长、教授

刘高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委   员:       廖艳红    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正高级工程师

解明镜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向言词    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余凌云    怀化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副书记、副教授

刘卫国    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王薇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风景园林系主任、博士

唐贤巩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

周  晨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  娜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李  晟    南华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主任、副教授

郑  斌    湖南理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授

文  彤    湖南城市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

管益敏    湖南文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规划与景园系主任、副教授

谌  扬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设计系主任、副教授

陈立军    邵阳学院城乡建设学院风景园林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黄智凯    湘南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设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刘桂芳    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建筑与规划系副主任、讲师

郑  晶    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专业主任、副教授

彭  科    衡阳师范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讲师

龙冰雁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党支部书记、教授

徐一斐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园林学院教务办副主任、教授

许桂芳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与建筑系园林工程技术教研室主任、教授

王茂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

王俊翔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系副主任、副教授

胡隆文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郭浙兰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邵李理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教研室主任、讲师

秘书处:詹 文(秘书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副教授

蒋柯夫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博士

王 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讲师

张雨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讲师

 

点击下载:附件3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报名表.docx
点击下载:附件4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复赛报名信息汇总表.docx
点击下载:第三届学科竞赛(高职高专组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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