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主体 视觉、标识、吉祥物设计征集通知

陕西省艺术节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盛会,目前已成功举办九届。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以下简称“十艺节”)将于2023年9月10日—10月10日在铜川市举办。为进一步提高十艺节的影响力和传播度,充分展现陕西文化艺术发展水平,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铜川市筹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艺节主体视觉、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方案,甄选具有“时代特征、国际水平、陕西元素、铜川特色”、突显“人民的节日,艺术的盛会”主题的十艺节宣传作品,推出具有辨识度的十艺节标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团队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截止。

征集阶段:6月1日——6月30日;

评选阶段:7月1日——7月7日;

发布阶段:7月10日左右。

三、设计作品要求

主体视觉、形象标识(Logo)需整体设计,统一风格;吉祥物为单项征集。   

(一)主题视觉设计

1.要求。作品需保证原创性,设计中采用的元素和字体保证没有任何侵权行为;设计主题表达准确清晰,寓意深刻、构思精巧、简洁美观、时代感强,具有强烈的识别性和视觉冲击力、感染力,充分体现十艺节调性,易于记忆、传播;主视觉画面中必须包含的字样: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主办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铜川市人民政府;时间:2023年9月10日-10月10日;所征集选中的主体视觉设计能广泛应用于十艺节新闻宣传报道、专题网站、微信推送、纪念品、剧场氛围营造、开闭幕式等各种活动场合及其他衍生展示、物料、广告等不同领域,易于延展,具备良好的商业开发价值,不违背国家、民族或风俗习惯的禁忌。

2.提交内容。(1)应征方案须包含不少于1组作品(须提供横版、竖版各一张,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及对应延展物料画面(包括但不限于道旗、礼品袋等);(2)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或PNG的作品,竖版尺寸1024×1646PX,横版尺寸为1646×1024PX,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72,单幅作品不超过3MB,系列组图不超过15MB;(3)提交文件格式为PSD或AI的作品,横版尺寸1920×1080mm,竖版尺寸600×900mm,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300,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系列组图不超过500MB;(4)阐述作品亮点和创意等内容。

(二)形象标识(Logo)设计

1.要求。参照往届陕西省艺术节形象标识(Logo),设计以“十”为主元素,融入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内容,整体风格协调,色彩明亮。

2.提交内容。形象标识(Logo)提交电子稿时需为JPG格式(建议保留设计稿文件的CDR、AI或者PSD格式,以备入围或选中时再提交),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吉祥物设计

1.要求。吉祥物作为十艺节的非语言性符号,以设计特征、创意方法、图形表现、色彩运用等构成元素,向广大群众传达节会主题,以形象化手段,向社会各界展现陕西省的精神风貌。吉祥物需包括名称和设计图样两部分,要求寓意鲜明、命名恰当;造型生动简练,线条流畅,色彩明快,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充分体现十艺节主题及举办地铜川的城市文化地域特色,具备商业开发价值;所用材料必须得当,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能广泛适用于视频宣传和景观塑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2.提交内容。(1)电子版——吉祥物单独正面图(彩色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吉祥物三视图、三维效果图;(2)创意理念文字说明(500字以内),主要阐述设计基本元素、设计理念、创意思路、表现形式与内涵。吉祥物作品名字寓意;(3)设计应用方案(即设计图稿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

四、投稿方式

邮件题目:“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投稿人姓名+征集项目”;联系电话:0919-3185750;在规定时间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syj3185750@163.com。

五、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采取网络评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各类评出最终采用作品,并发布评选结果。

六、奖项设计

(一)主体视觉、形象标识(Logo)采用作品给予50000元奖励,吉祥物采用作品给予20000元奖励。

(二)最终采用作品的设计方将获得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颁发的荣誉证书,受邀参加十艺节开幕式。

七、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投稿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筹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如投稿作品为合作作品,需由全体合作作者作为参与者共同提交,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筹委会办公室有权拒收该作品。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筹委会办公室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十艺节筹委会办公室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获奖设计费均指税前金额,由作者自行交纳税费。

(六)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项可以空缺。
(七)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八)应征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九)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铜川市筹委会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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